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印机选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入围选型。
现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入围选型且满足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程序。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印机选型”项目
二、 采购编号
TC150ABB2
三、项目简介
(一)选型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用印机设备的产品及其供应商进行入围选型,选型入围有效期为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2年,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入围有效期内的产品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欲以新投入市场的产品取代入围产品,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二)选型产品
本项目为实现自动化用印,柜面需要配置用印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印管理系统接口,通过自动识别凭证版式、业务验证码等内容,在封闭环境下自动盖章。
注: 1、选型产品的技术要求在资审阶段以本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内容为准,申请人须按此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报出拟参加选型的产品型号;本项目后续采购环节中,采购人有权对选型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入围选型产品的相关要求以本项目后续采购环节中的采购文件规定为准;各供应商所报产品型号中,其最终入围的产品型号将在本项目后续的谈判阶段最终确定。
(三)选型产品的采购范围及交货时间、地点要求: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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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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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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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型产品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 (含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等,包括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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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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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单位,零公里交货,具体交货地点以产品供货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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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及合格申请人数量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且有能力履行本次选型内容要求和提供选型产品及服务。
(二)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若申请人提供的选型产品是国内生产的,则申请人必须是该产品制造商;若申请人提供的选型产品是国外生产的,则申请人必须是国外制造商在国内的该产品总代理商(须提供证明文件)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仅当该产品在国内未设总代理商的,才可由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产品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申请人为代理商,则对于本项目同一家代理商只能作为一个制造商的代理商对该项目提出申请,即不能同时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制造厂商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提出申请。
(四)选型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专业从事选型产品设计、生产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对所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六)申请人须具有本次选型产品在国内银行业的销售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
(七)申请人提供的选型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文件。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提出申请。否则,对于该项目所涉及申请人的申请均为无效申请并将予以拒绝。
(九)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且须为独立于采购人的申请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十一)申请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文件并报名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选型。
五、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银行网站(http://www.boc.cn)进行发布。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时 间:自2015年 12 月 22 日起至2015年 12 月 28 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售 价: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二)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
(三)购买人应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记录表,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 1 月 12 日8:00-1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12 日10:00(北京时间)。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孙慧、张涌岩
联系电话:010-62108113、62108117
电子邮箱:sunhui8113@126.com
传 真:010-62112825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0200 0496 1920 0362 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